二嫂
妳還未回信我大概就知道你不知道很多事
1.隆升的投資失敗大家都早已知是他決定的,沒有人會怪你的
2.至於合作社80萬貸款與車子的錢兩者是分開的,都是爸爸付的
3.媽媽不好相處我們都知道,所以大家都能體諒,也盡量不涉入你們的糾紛,也勸媽媽盡量不要去管妳。
4.我ㄧ開始也選在中部的教學醫院訓練,就是想說離家較近,中間還換到秀傳醫院,但都不適合,想換科,但錯過APPLY的時間,所以最後才到南部有空缺的醫院。我不離開中部,我想已經沒有可以發展的空間。
但我從以前一直利用假日回去照顧媽媽,從中山一直到豐原洗腎,甚至媽媽住院及開刀,我也利用假日去醫院過夜照顧,所以我常常好幾個月都沒有休假,這我很少講給大家知道。而照顧媽媽去洗腎與急診最多的是爸爸,再來應該是我吧,直到這一兩年來佩玲生病,我才較少假日回去照顧媽媽,而隆升及隆鎮常常說已都閃的遠遠的,我都不太想辯解,他們上班及假日時間照顧媽媽的時間比我少。隆鎮還常說要不輪班照顧媽媽阿,我聽了都搖頭,若我在爸爸公司上班,利用上班時間不上班,去照顧媽媽,那更輕鬆。
5.你們兩人要存錢很難,因為有四個小孩,這未來的20年你們的錢大概投資在小孩身上,應該還不夠花。我同學有兩個小孩,本來在長庚上班,兩夫妻去上班,小孩托人照顧,下班接回來,錢都花光了,沒存到錢,所以一起跟我到海總,因為地區醫院薪水多一點。
其實隆鎮不平的是: 家中的水電瓦斯吃飯及汽油錢等等都可以由公家付,還有人照顧小孩,但我也知道你們也常常買菜,且我想住在一起本來就不用分的這們清楚,隆鎮覺得你們佔便宜,你們覺得你們也很累,但本來就是互相照顧,有時爸媽需要人照顧,外勞不在的這幾個月,隆升與你就更常要煮飯,但平時你們上班不在,也都是由爸媽、小姐及外勞負責帶小孩、煮飯及打掃。像我的許多護理同事,一下班就急的去買菜,接著去安親班或保母家接小孩,再趕回去煮飯,雖然他們是小家庭,也往往累到對我痛哭說好累好累,還要付一大堆孩子照顧的費用。我想你週遭很多同事也有相同遭遇,我只是想說,你們大家住在一起要存有互相照顧的心態,而非誰照顧誰,否則永遠扯不清。
6.至於隆升的薪水都是45000元(加上勞健保應該47000,爸爸說還有每月8000元的開會車馬費,如果真是這樣,那也到了銀行襄理的等級),我也無法說什麼,景氣差時,公司獲利不好,也被倒帳,景氣好時,更被倒了快400萬的帳,減薪裁員,不過隆升與隆鎮都薪水照舊,也沒被減薪。加不加薪我不好評論,二嫂你也在外上班,你也知道除非醫院賺大錢,你才能分的多一點,試問,這幾年中山加薪了嗎?我只知道我再海總三年下來,薪水一直被減,不是業績不好,而是大環境差,全國不景氣,健保局保費越來越少,只好砍醫院給付。而鋼鐵這個行業早已經是夕陽產業,何況這麼多年來景氣只好過前年的一年,接著景氣大反轉,公司每月淨賠20多萬,只好裁員及無薪休假。
我十年前就預知會這樣,那時還告訴爸爸,公司結束掉,資金放定存,廠房租出去,赚的都比繼續營業要多,讓隆鎮及隆升出去外面上班,每個月給每個人2.5萬到3萬的津貼。也免的父子倆因為公司的事吵翻天,每次我回家隆升都要對我complain爸爸的不是約1-2小時,並抱怨鋼鐵業臭盤了,不能賺錢了,但有時他又覺得可以衝,要求爸爸大肆買進機器與車輛,但買了不久後,又說鋼鐵業臭盤了,讓我覺得公司決策者對於未來前景反覆異常。
7.保險費我無權去評論,只是你們保太多了,因為保險業務員都沒跟你們講保險的真意,全家保險我保的最少,縱使我的岳母是國泰保險從業員,天天勸我保,我都不保,因為不需要那麼多。
8.至於住的部份,我從以前都住一小間出租房間到33歲,最後去台中住,屋子坪數不會比你們現在住的多(房間坪數加起來不會比你們兩間大),到了高雄,高雄房子是自己住,而你們住豐原的房子,大坑的房子拿去出租,大坑房子的錢由爸爸出的不比高雄少,而你們叫我要繳房貸,我覺得有點不公平。我也可以不用住高雄的房子,叫爸爸在高雄租個房子或用它的名字買個房子,我去住,現在的高雄住的房子租出去,房租我收,這樣才與你們一樣。不要一直叫我付5萬塊的房貸。況且爸爸初期投資高雄房子的錢若跟大坑一樣多,房貸只剩一點點,房租減去貸款我還有賺。我不是要計較這些,也不care隆升一個月收到的房租扣掉房貸還有五萬多,而是聽到說你們質疑為何爸爸要幫我繳房貸,叫我自己繳的說法我不能接受,想解釋
最後,我知道妳、隆升及隆鎮都有很多心中的想法與看法想說,我也一樣,我不會去怪任何人,因為每個人的生活環境不一樣,接觸的事物與資訊不一樣,所以對一件事的看法就會完全不同

德金:我再就你所寫的幾點來說明一下:

1.每個月6000元的車馬費是以前豐原信用合作社還存在時才有的福利哦,而且當時我在家上班是無給職的哦!但想當然爾,已隨著她被整併而取消囉!

2.我們的保險並沒有保很多哦,只是因為3個小孩一定都要保個基本的壽險,你也知道,雖然愈小保愈便宜,但基本的險種加起來總計每個人也超過1萬元(年繳),加上我剛嫁去林家時也沒工作,根本不會有積蓄,後來出去工作是因為當初隆升動手打人,我決定申請保護令,必需靠自己養活自己。後來保護令下來,隆升才妥協,願意去潭子租屋重新開始。所以那時也很苦,每個月6675元的房租,水電費、電話費、幼稚園的月費(15000元,3人就15000),還沒包括每半年付一次的註冊費9000元呢,再加上我當時為了要速成賺錢,用信用卡刷卡投資了克麗緹娜,隆升為了幫我還款及租屋需要增添設備,所以跟豐信貸款60萬以應付所需,每月的還款金額也造成我們的負擔,我的一個月薪水都是Minus的,真的更不用說想存錢了,貧賤夫妻百世哀,我們更常因錢而吵架。後來隆升又要買馬自達,要我向華南(因當時對薪資轉帳戶有優惠利率)貸下來的錢,拿10萬元來支付保費,我們真的沒有保很多啦!而之後為來整合負債,還向我娘家求救,用我們大里娘家的房子抵押貸款100萬,把豐信和華南close掉,然後一點一點的償還我娘家的貸款的。

3.至於加薪的部份,中山是有依每年職級升等而加薪的哦,每年調個600~700元,然後三年會一大跳,加個1千元,雖然不多,但一個月漲個600元,一年下來也多了7200元,加1千元的話一年就多了1萬貮千元呢!所以我很後悔當初答應隆升辭職,若沒有辭職,我的薪資早就超過4萬元了,說不定會跟隆升不相上下。因為我83年就進中山上班了,累積的年資早超過15年,只可惜職員的年資無法追溯,所以從94年重新計算,到現在4年多,僅從3萬元調升至33千元,不過至少有調漲呀!而且現在小孩的健保是依附我,公司只支付隆升的勞健保,但大哥他們是除了大嫂外全部依附他哦!

4.再來說房子吧,一個人住10大的房子會覺得夠大了,但對6個人住10大的房子是否還會覺得大,那就有待商確囉!一個人所需的物品應該不會比六個人所需的物品還多吧!大坑的房子也絕對不是我們的財產,只是隆升轉投資的一部份,爸爸都還沒分家產,投資賺來的錢絕對你們三兄弟都有份的呀!隆升不會獨吞的啦!我昨天有問他大坑租金繳交公共費用後還剩多少,他說大約二萬元,不多,我會慢慢勸他若有剩一定要還給老爸,免得他擔心。

5.大哥若是不平我們吃住都是花公家,有外勞顧小孩,讓歡迎他們全家來跟爸媽住,我們很願意和他交換的,不要什麼都不付出,卻只想收獲,現在媽洗腎都是隆升去顧,大哥是愛來不來的,隆升有時忙沒辦法早點去,請大哥去顧,他倒是理由一堆,要不就不接電話。若不想顧,那好歹也顧公司吧,也不顧,請問到底我們要怎麼做他才滿意、才覺得公平呢?更何況我們還常花自己的錢幫爸媽、公司做功德,光道德堂的就不知有多少了,隆升說用公司的錢,爸會不高興,跟他要錢,他就”GGYY”(這是隆升的說法),所以乾脆自己出比較快啦!有時幫爸媽拿藥也是我們出,這都說不清呀!大哥會出這些錢嗎?更何況他常三不五時的來跟媽要錢呢,媽都心軟的給他呀!我們也沒去計較這些呀!再說隆升只要建設公司有不錯的房子,也都會想到要給大哥一間呀!像上次要給他南陽路調查局的房子,他竟然嫌方位不對,真是有夠機車,他還這樣說我們就讓我有點生氣了。

6.我也很贊同把公司收起來,他們各自去外面找工作,在幾年前我就這麼告訴隆升了,我甚至提議要他去重考律師。不過現在他40歲了,真不知能找什麼工作才好呢?

說了這麼多都在講錢,真覺得自己很俗氣,不過,我還是要重申,我們絕不會反對爸對你們的資助的,好嗎!隆升會不平因該是他覺得爸爸偏心吧,好像對你們特別的關愛,可自己做得要死要活,卻得不到爸爸的認同。其實父母親對子女的關愛應該都是一樣的,只是因為你們身在遠方,再加上佩玲的身體欠安,他們比較掛心擺了,自然而然會覺得他們處處都想到你們,這做孩子的心態不都是這樣嗎?像我也都認為我媽比較疼我大姊一樣的道理呀!

最後祝你和佩玲身體健康,事事如意! 你和佩玲都加油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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